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清远法律咨询 > 清远其他法律咨询 > 未满十八周岁,是不是,父母有义务,养育?

未满十八周岁,是不是,父母有义务,养育?

ask****611 广东-清远 其他咨询 2022.03.07 21:16:59 502人阅读

未满十八周岁,是不是,父母有义务,养育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清远律师 其他律师 清远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20503265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龙岩 咨询解答:2313条

是的

2022-03-07 21:27:2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年满18岁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的义务。但必须满足于“有给付能力”的前提条件。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年满18岁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的义务。但必须满足于“有给付能力”的前提条件。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