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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过去是农民,后来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了职工直到退休,现在城市有套房子养老,但在农村还有套宅基地。现在老家村委想借用宅基地建公共休闲用地,并写明了是借用。请问我将来会不会丧失宅基地使用权?
你好,如果你的户口迁出了农村,就已丧失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就无权分得宅基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原来的土地证已经作废。既然村委诚心想要借用宅基地,可以与村委写下合同。将来你如果要用地盖房,可叫村委另批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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