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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遗产继承指导意见有什么内容?

陈* 辽宁-营口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8.11 09:14:03 2604人阅读

最近在研究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内容,所以想打听一下那个小额遗产继承指导意见都有什么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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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第九条  法定继承公证,由一个继承人提出公证申请即可。
遗嘱继承或受遗赠,如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文本为公证形式或经裁判等其他有关程序认定有效,无需征询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意见,但应查证遗产是否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  法定继承公证中,申请人的优先顺位如下:
(一)至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婚姻关系一直存续的原配;
(二)再婚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其他。
后一顺位继承人做申请人的,应提交前一顺位继承人死亡或丧失继承权的证明。
被继承人的再婚配偶或子女做申请人的,应提交其他继承人同意由其领取和保管遗产的声明书并附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不适用小额继承程序:
(一)有证据证明继承人之间就遗产继承发生争议的;
(二)有证据证明通过小额继承程序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已经超过5000元的;
(三)限额内的存款与其他不适用小额继承程序的遗产一并办理继承公证的;
(四)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小额继承公证,不适用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按照本处另行拟定的格式和内容出具。
    第十三条  按照本意见出具的小额继承公证书,公证员无过错的,其个人不因公证书被撤销或索赔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证收费标准如下(略)
    第十五条  本意见由处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意见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7-08-11 09:25:03 回复

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2016年2月2日中国公证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办证效率,方便当事人取得小额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业务规则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适用本指导意见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具体限额由各地方公证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项规定 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账户内的资产、职业年金等财产;
(三)申请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四)申请人保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条 适用本指导意见办理公证,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提出公证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承诺书;
(六)与申请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公证机构适用本指导意见办理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三)当事人是否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公证员通过书面审查、询问未发现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不再进行核实。
第五条 公证机构适用本指导意见办理继承公证,应当通过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查询被继承人有无遗嘱。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指导意见办理公证:
(一)不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公证员在审查中发现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有重大疑义;
(三)申请人有不诚信记录;
(四)继承关系较为复杂或者继承人之间有争议;
(五)公证员认为不适用本指导意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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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公证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以上为中国公证协会小额遗产的指导意见书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按继承方式,也是常见的继承类公证项目。在公证实践中,经过公证的遗嘱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认定有效的遗嘱,经遗嘱继承人申请,公证处办理并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但对于继承法规定的其他几种遗嘱形式,如自书、代书遗嘱,因遗嘱人的死亡而难于取证,无法取证以及遗嘱继承的排他法,公证人员往往会怕发生继承纠纷,引起诉讼而加其拒绝公证,致使部分遗嘱人生前处分财产的愿望而不能实现,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2016年2月2日中国公证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办证效率,方便当事人取得小额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业务规则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适用本指导意见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具体限额由各地方公证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项规定?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账户内的资产、职业年金等财产
(三)申请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四)申请人保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第三条适用本指导意见办理公证,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提出公证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承诺书;
(六)与申请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对谁有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指导意见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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