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对于因意外事故而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就这一个问题的不同情况分别作了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房屋损坏的风险,在房屋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此处所说的交付,是指房屋的转移占有,就是把房屋由出卖人手中,交到买受人手中,由买受人占有使用该房屋,通常的表现是,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受人。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
专业解答网购已成为日常生活消费方式,但商品在交付前的损坏或灭失责任归属需明确。网络购物本质上签订买卖合同,遵循"约定优先"原则,但在缺乏具体风险转移条款时,收货日期决定风险转移。《电子商务法》规定,快递物流方式下的商品,收货签收日即为交付,期间风险由卖家承担。即使货物丢失,卖家仍需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维护权益,如更换产品、退款等。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买卖合同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如果是因为买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接收货物,那么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一起通过下文具体了解“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专业解答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解释来看,如果是合同将标的物送至承运人后标的物进行损毁那么损毁的责任由买受人进行承担,但是如果买受人和承运人有相关的合同规定的话,那么就根据合同来进行判断。但是如果在交给承运人之前就已经损毁的话,并且没有告知买受人,那么就由出卖人进行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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