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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付抚养费多少合适呢,谢谢

戴** 四川-宜宾 子女抚养咨询 2017.08.05 11:50:38 8人阅读

你好,朋友和她老公打算离婚了,他们有一个女儿,请问离婚后女方付抚养费多少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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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
2、一方负担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37条)
3、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各地标准不一样。

2017-08-05 12:0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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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上就是关于女方付抚养费多少合适的回答。

2017-08-05 11:5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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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扶养关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夫妻间、亲子间、旁系血亲间及姻亲间相互承担生活供养义务的法律关系。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主要涉及扶养关系的确认和扶养费的责任承担及给付两个方面的内容。由于各国社会制度和伦理观念的不同,扶养范围的宽窄歧异甚大,对供养义务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涉外扶养案件时,适用何国的法律直接关系到扶养权利人或扶养义务人的切身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使最有利于被扶养人利益的法律得以适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有利于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在法律适用的内容上,确认扶养关系的存在,可以选择规定扶养关系范围较广的法律,使被扶养人得以受到扶养。在扶养费的给付方面,则可以选择适用规定扶养费数额较高的法律,使被扶养人的处境更为有利。  应当注意的是,涉外扶养关系的“扶养”,不同于我国《婚姻法》中的扶养,它不仅指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还包括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主要是指兄弟姐妹关系和姻亲关系的扶养)。与扶养关系并列的还有监护关系。涉外监护主要适用于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的情况下,对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的管理和保护。关于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我国立法尚无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以上就是涉外抚养收养监护法律适用问题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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