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收货物之前快递过程中货物丢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在卖方签收货物之前,快递过程中货物丢失的风险应由商家承担。当买方签收快递包裹的时候,也完成了电子合同的重要履行程序,即合同标的的交付。一旦合同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将从网上卖方转移到网上买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12-11 06:40:07 回复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快递公司对丢失的未保价贵重货物承担赔偿吗,快递丢了怎么赔偿的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快递货物丢失的赔偿,应当根据约定的情况来进行认定,有保价的按照保价情况赔偿,无保险的可以按照邮费的3倍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需要根据快递货物的价值来进行认定,避免造成矛盾纠纷。
律师解析 如果合同已经成立,则快递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的风险将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合同未成立,则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对于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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