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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拘役的算累犯吗?关于累犯的解释是什么

董* 陕西-商洛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8.02 06:47:22 2283人阅读

我的朋友之前因为犯了事被拘役了,现在出来了,我想知道之前拘役的算累犯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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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拘役不算累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才算。

2017-08-02 06:57:22 回复

对于“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通常理解是,要考虑除曾犯前罪之外的所有情节,而在实际量刑时,则不再考虑其他情节。这种思路的必然逻辑结论是:一旦认定为累犯,由于不再有其他的量刑情节需要考虑,就必然会实际上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换言之,累犯不可能判处拘役。比如,有学者认为:“所谓‘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后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实际上应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⑷另有论者明确提出了“后置累犯情节认定”的命题,“累犯情节的认定不仅应当后置于所有犯中情节,还应后置于所有犯后情节的认定。”这是因为,“首先,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实情节都构成了对行为人社会危害和主观恶性程度的评判基础,是评判现行犯罪所不可或缺的部分;其次,所谓犯后情节诸如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与现行犯罪的关系是相当紧密的,尤其自首内容直接指向构成后罪的基本事实。”“至于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赔偿、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等虽然都属于酌定情节,它们与行为人后一次犯罪的关联性明显比自首、立功等情节的附着犯罪程度更大,因此在运用这些情节完成对后罪的整体评价后,累犯情节才可能进入确认阶段。”⑸事实上,在前述案件中,检察院正是基于这种逻辑,认为既然是累犯就应该宣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既然宣告了拘役刑那就不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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