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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通知书是8月16曰。实际解聘行为是不是9月16日?

ask****984 北京-东城区 其他咨询 2021.11.24 08:28:53 308人阅读

解聘通知书是8月16曰。实际解聘行为是不是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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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通知书应说明具体解聘的时间,如有劳动纠纷建议劳动仲裁解决

2021-11-24 10:38:19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4536条

解聘通知书应说明具体解聘的时间,如有劳动纠纷建议劳动仲裁解决

2021-11-24 09:4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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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解聘通知书啊

2021-11-24 08:35:34 回复

一个用人单位运作都是跟着规章制度来的,被应聘进去的员工也得严格遵守这个制度,否则的话就会按照规定做出处分。用人单位就通用的规矩来说,员工迟到早退是决不允许的,有些用人单位会做警告等处理,而有些用人单位就直接以扣工资为代价。但是,不管怎么说,工资是员工以付出劳动交换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克扣工资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上班迟到早退要扣工资,且规章制度已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出现上班迟到早退扣钱是合法的。当然了,在与之相反的情况中,用人单位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没有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就不能以上班迟到早退为由扣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基本上是受法律认可的。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按规定,被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应支付少支付的工资及利息。如果因此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相应工资及利息,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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