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公司解散,1.提前一个月终止劳动合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职工(作为多年没有假期休息的经济补偿,我们属于特种行业,电梯操作员)合法么? 2.公司解散前的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以前几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一样,所有的规定都是保护公司的利益,签订合同时,不让我们看内容,只是让我们签字,请问这份合同有效么? 3.我在公司365天上班,除节假日有三薪外,每月四天的休息时间也上班,应该怎么计算工资呢?麻烦律师给预解答,谢谢!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017-07-30 20:0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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