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巴音郭楞法律咨询 > 巴音郭楞其他法律咨询 > 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如何处理

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如何处理

周** 新疆-巴音郭楞 其他咨询 2021.10.11 23:45:06 332人阅读

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巴音郭楞律师 其他律师 巴音郭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制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2021-10-11 23:47:0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