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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被人撕毁会计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ask****903 山西-太原 其他咨询 2021.09.30 23:47:56 306人阅读

会计凭证被人撕毁会计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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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09-30 23:4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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