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去世早点,后来我母亲16岁姥爷娶了后老伴(有结婚证),住的房子一直是以我母亲和姥爷户口申请的福利房(企业的房子),后来我母亲结婚出去了,再后来姥爷去世,之后一直姥爷后老伴住在福利房,然后福利房拆迁变成了私产房,房本写的是姥爷后老伴的名字,现在后老伴去世,居然说把房子给了她干女儿(姥爷后老伴无儿无女)。请问这房子是否有我母亲的份额,另外这个干女儿继承是否合理?
【法律意见】
舅舅不可以申请追诉姥姥姥爷继承母亲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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