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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意外死亡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您好,关于车祸死亡死亡方全责对方要赔付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因车祸死亡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意见】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专业解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车祸致死情况下的理赔金额1.对于丧葬补助金而言,其计算方式为以本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乘以六个月;2.在职工因公殉职后,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将按一定比例发放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亲属。
专业解答若在交通事故中不幸失去生命且对方未支付赔偿金时,首先应当确定涉案汽车的交强险状况。倘若肇事方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您有权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补偿。若仍存在赔偿缺口,因肇事行为负有责任的一方需根据相关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
专业解答车祸死亡赔偿的期限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会受到责任划分、保险索赔程序以及协商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责任划分明确、保险完备,并且各方能够顺利协商,赔偿可能在数月内就能解决。但如果责任存在争议,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裁决,那么赔偿的周期可能会延长到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在处理车祸死亡赔偿时,需要耐心和细心,同时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专业解答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
专业解答诉讼费用按案件标的额征收:1万元以下50元;1-10万元按2.5%征收;10-20万元按2%征收;20-50万元按1.5%征收;50-100万元按1%征收。具体依照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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