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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费用具体都有哪些收费标准

青海-西宁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7.17 09:35:26 4796人阅读

同学的姑父因为想和她姑姑离婚,又因为最近比较忙没有时间办理这件事,所以想委托给律师全权负责,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律师委托费用具体都有哪些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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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费用收费标准详情如下:如果是民事案件的话,律师费一般是看是否有财产标的,有财产标的的话,是以你诉争的财产标的(即你要求获得的财产的金额)按比例收费的。没有财产标的的,按件收费。
如果是刑事案件,则一律是按件收费。
另外,疑难复杂的民事或刑事案件都可以加倍收取律师费。
提供四川省的律师费标准供你参考: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按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
10000000元以上2%——1%
七、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

2017-07-17 09:36:26 回复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下面这一份委托贷款担保合同的范本,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委托贷款合同》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开 户银 行: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____ ,金额 (大写 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1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 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____ ,金额为 (大写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 )。
  
2.2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 贷款用途
  
3.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贷款利率
  
4.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
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_____%。
  
4.4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
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_____%。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 账户开立
  第5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 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___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 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11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 ;偿还方式为下列第 __________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 _____结息,利息支付日为_____ ,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_____ ,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赔偿因此给研究开发人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完成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赔偿因此经研究开发人所造成的损失。
3、逾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责任。委托人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研究开发人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委托人。如所得利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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