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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表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江西-吉安 工伤纠纷咨询 2017.07.11 12:38:45 17人阅读

我想向大家咨询一下,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表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我一个朋友的亲人因为工伤死亡,所以想帮忙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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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
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   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

2017-07-11 12:5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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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上述内容就是对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表的相关解答。

2017-07-11 12:4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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