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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玩忽职守罪是指什么呢

四川-南充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11 10:36:45 1351人阅读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道玩忽职守这个词,但不知道什么意思,所以想问一下玩忽职守罪是指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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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有关玩忽职守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三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以上就是对于玩忽职守罪是指什么的答案望采纳

2017-07-11 10:4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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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是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的规定,不尽职责和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擅离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具体行为有:  
1、不以职守为己任,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严肃;
2、擅离职守,不坚守岗位,逃避职责义务;
3、不认真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4、不完全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义务;
5、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
6、造成严重后果。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这一特定身份的人不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2017-07-11 10:3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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