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自中山,最近在工作中受伤了,想请问下中山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具体过程和内容是怎样的
中山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办理程序:
⑴职工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需在医疗终结或在医院、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上述有关资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补偿事宜;
⑵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然后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科复核并
作出《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决定书》。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通知
用人单位代表、工伤职工本人或死者直系亲属(配偶)签收《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决定书》和《中山
市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凭单》;
⑶属一至四级伤残及工伤死亡的,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或死者直系亲属(配偶)携带《中山市社会工
伤保险待遇支出凭单》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业务窗口核销及复核;其余的,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
或其直系亲属(配偶)携带《中山市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凭单》到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财务业务窗口核
销及复核。工伤医疗费用(含康复费用)和康复器具安装(配置)费划入用人单位地税征收社会保险费的
中山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所需资料:
⑴《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⑵《工伤认定决定书》;
⑶《劳动能力鉴定书》(属轻伤或死亡的不需提供);
⑷《康复器具确认书》;
⑸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⑹医疗费用单据正本;
⑺康复器具安装(配置)费单据正本;
⑻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或病历及各项医学检查报告);
⑼参保人本人工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以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收入为准)证明;
⑽工伤职工本人姓名开户的本市可结算的银行活期存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下同)或银行卡正本(不含信用卡和贷记卡,下同)及正、反面复印件;
死亡的需提供直系亲属或配偶的本市可结算的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正本及正、反面复印件;
⑾用人单位地税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银行帐户;
⑿其他:
①一级至四级残疾工伤职工需提供一次性或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
②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死亡证、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死者已婚)、子女出生证明(未成
年)、死者生前供养亲属详细情况(包括死者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证明);
(
)城镇户口的供养亲属,需要提供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部门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
)农村户口的供养亲属,需提供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
)孤寡老人、孤儿,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
)养子女需提供公证处证明和民政部门的证明;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必须提交相关证明。
③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商业保险赔偿的资料;
④因意外伤害造成工伤的还需提供民事损害赔偿资料(《民事判决书》、商业保险赔偿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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