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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都有什么?

海南-三沙市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05 14:26:31 1511人阅读

我弟弟现在正是叛逆的时期,经常在外面打架闹事,之前不小心闹大了,想知道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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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于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7-07-05 14:3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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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2017-07-05 14:28:31 回复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种类。1、轻微刑事案件:案件被害人有证据可以提起自诉;2、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案件被害人有证据可以提起自诉;3、需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自诉人自己提起自诉,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范围指的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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