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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吉林松原的,我老公在20 天前公司开业

ask****934 吉林-松原 工伤纠纷咨询 2017.07.03 22:51:51 67人阅读

你好我是吉林松原的,我老公在20 天前公司开业,喝多了酒,和我们这的婚庆公司,的第三方工人发生口角,给对方工人打了,一点不严重,他也能正常收拾舞台的架子,我也及时带去医院了,但是婚庆公司的一个音响设备被我老公给摔了,派出所当时打电话要调节我老公说没时间,就找和我们恩交钱的婚庆公司经理说让他去到派出所一起定价,但是一直二十多天也没信,今天派出所打电话,直接给人送去看守所了,定的是损坏财务罪,我想咨询,他们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直接给人带走了,有这个权利吗,他当时的音响设备没有发票,我找人问了,新的2000多,但是现在我找人问了,给音响定价是七千多,我也想咨询,他这个价格定的不合理,我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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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松原 咨询解答:128条

这个可以和解,看能不能撤案,如果不能,对于公安鉴定的价格如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017-07-07 15:2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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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44888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吉林-松原 咨询解答:604条

先和解,在联系律师办理

2017-07-07 14:4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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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988年2月,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实施了《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原则》,该文件规定,对于违章建筑,在时间上的处理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1984年颁发的,各地制定和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后之分,因此,各地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于时限以前的,可以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从严处理。在地域界限上,凡是影响近期规划建设或城市发展的重要地段,违章建筑从严处理,其他规划发展地区可以放宽。凡是直接影响交通、消防、市政设施、房屋修缮施工、绿地、环保、防灾和邻里居住条件的违章建筑应当从严处理,反之可以适当放宽。参照以上原则确定从宽处理的范围,只要房屋建筑正规,结构合理,经过一定的申报审批程序,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罚款后,可以补办手续,确认其所有权并发给产权证书。被拆迁人在产权实践中如果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依法申请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后申请房屋产权登记主管部门确认所有权,经处理承认合法建筑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法律规范的规定给予补偿。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职权。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没有职权认定拆迁范围内的范围及其附属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因此如果范围拆迁主管部门认定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系违章建筑而不能提供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时,被拆迁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认定。在当前的拆迁实践中,有的地方将被拆除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未经规划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建设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认定为自建房,但是对这些自建房,一般情况下均裁决不予补偿。但是,在一些大城市里,自建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民的居住困难问题,这些自建房基本上都是未经规划许可在自家院里的空地上新建的,因此如果这些自建房没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话,被拆迁人可以依照前文所述诉请规划管理部门处理后或者取得补偿,或者自行拆除。

2018-12-03 06:07:51 回复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 《吉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生育的,产假为九十天(含产前十五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怀孕二十八周以上分娩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 第十三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期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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