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城法律咨询 > 晋城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现在在宜宾,想租房,问问宜宾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现在在宜宾,想租房,问问宜宾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山西-晋城 房屋租赁咨询 2017.06.28 14:55:53 24人阅读

我现在在宜宾读书,想自己租个房子安心看书,从来没租过,想问问在宜宾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晋城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晋城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宜宾签租房合同时,第
1、应确定房东身份,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加以核对。

2、签合同前要清楚该房屋的安全性以及防火设备状况,检查其结构看是否有漏水断电等事宜,并检查室内所有家电是否可用、家具是否有损坏,并在合同中列出所租房间内所有物品,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第三、要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以及有线电视、维修费用等由谁承担做好约定,并在约定后抄查水、电、暖、煤气等的使用费用是否结清,若无结清则要求房东结算。
第四、还要对房租的金额、支付形式,租赁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明确标注;而且在交纳押金订金或租金时,都要要求房东开收据或在租赁契约上注明收讫事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务必要详细审核各项条款,由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以免日后求偿无门。

2017-06-28 15:06:53 回复
咨询我

宜宾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租赁首先应当确定房屋租赁人必须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具房屋的所有权。目前,很多无权处分人擅自出租房屋。当承租人人住之后,又被正房主驱逐出去,又找不到“出租人”,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诉不出。因此,一要认真看待这个问题。
    2.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房屋的用途,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房之后,改变房屋的用途,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却又不能依据合同找回自的损失,实为得不偿失。
    3.房屋租赁应当明确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这也是双方当事人应当虑的重点问题。有的时候,承租方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房租困难,这时候就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规定按月交纳。如果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后就易出现矛盾,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和平共处。
    4.在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方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房屋的使用和修缮义务的约定。法律规定,承租人有按约定使用房屋并保护房屋的义务,如果承租人反义务,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具有修缮房屋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这些内容的设定。很多出租人会房屋的修缮义务约定给承租人,这是不合理的。
    5.使用房屋时,涉及水费、电费以及取暖费等费用的负担问题。这些因素承租人必须与房屋的租赁价格相结合。经过双方讨价还价后,应将该部分费用的负担情况写在合同中,以免履行中出现纠纷。

2017-06-28 14:57:5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