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申请函
申请函有关要求:
1.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由申请人签字盖章,代理机构不得代签。
2.应说明申请人类型、办理用途、技术领域等。
3.申请人类型包括个人、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申请人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予以说明。
4.申请人是福建省众创空间内的个人或单位应说明所属的众创空间名称,以便获得优先办理。
5.申请函中应注明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话应为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为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
6.同一申请人有多件发明申请要加快,可以将各专利申请合并在一个函中说明。
二、检索报告(原件)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010-62083202)出具,PCT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可以用PCT检索报告。
三、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100043号表格
一、申请人必须用电子申请方式申请专利。
二、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收到实质审查通知书)。
三、可以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四、我局对符合初审条件的优先审查请求原则上按受理时间顺序办理。对同一批次、同等条件下,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等园区内的企业,各产业龙头企业,众创空间企业或个人,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等类型申请人优先办理。
五、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被确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异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2.由无专利代理资质的经营主体代理的专利申请。这里就是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的书写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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