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受伤赔偿协议书甲方: 公司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在甲方经营的公司工作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两方本着平等商量、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商量达到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花费合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
000.00元)。
二、上述花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花费。
三、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受,甲方对此不再承受任何职责。
四、本协议为两方平等、自愿商量之结果,是两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平等、合法。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两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两方明白本协议所牵涉后果,甲乙两方对此协议处置结果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置协议,协议签订后,两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后悔。
七、本协议书壹式贰份,两方各执壹份,经两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奏效。甲方:公司(盖章)乙方:日子: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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