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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根据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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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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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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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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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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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可依据他的工龄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她病假期间应得的病假工资。
2021-05-29 15:04: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