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农村的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农村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6.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7.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8.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专业解答原则上,基本农田上不得修建蔬菜大棚,因为法律规定农业设施不得侵占基本农田。无论大棚还是配套看护房,均被视为设施农业用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设。但在基本农田上建设非直接干扰耕作的温室等设施,则得到法律许可。
专业解答原则上,基本农田上不得修建蔬菜大棚,因为法律规定农业设施不得侵占基本农田。无论大棚还是配套看护房,均被视为设施农业用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设。但在基本农田上建设非直接干扰耕作的温室等设施,则得到法律许可。
专业解答原则上,基本农田上不得修建蔬菜大棚,因为法律规定农业设施不得侵占基本农田。无论大棚还是配套看护房,均被视为设施农业用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设。但在基本农田上建设非直接干扰耕作的温室等设施,则得到法律许可。
专业解答农村蔬菜大棚征收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土地前半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规定,如果要进行征收土地的话,必须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补偿。农村蔬菜大棚征收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专业解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关于征收(用)土地中温室大棚看护房、菜窖、水井、农村住宅确认及补偿标准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律师解析 1、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