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计划生育法何时废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限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限定生育娃儿的公民,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未在限定的时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限定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限定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予以纪律处罚。”据此,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予以行政处罚,其他人员还要予以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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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广州市计划生育条例没有废除。计划生育作为国策暂时没有被废除,我国各个地区都需要对该政策严格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计划生育与目前国家推行的二胎三胎政策是互相不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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