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拘留所拒收的十大疾病是哪些”的相关解答如下:
拘留所拒收条例中的重大疾病如下:
第一,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比如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分裂,间歇性精神,癫痫疾病等等不予关押;
第二,各种类型的严重的心脏疾病不予关押;
第三,严重的高血压疾病不予关押;
第四,严重的肺结核等器官,肺部疾病等严重呼吸类型的疾病不予关押;
第五,严重的各种肝脏类型的疾病不予关押;
第六,严重的肾功能疾病不予关押;
第七,严重的脑血管问题导致的各种疾病不予关押;
第八,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等疾病不予关押;
第九,白血病患者等疾病不予关押;
第十,严重的糖尿病类型的疾病不予关押。
另外,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如果以上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专业解答第一,患有精神类疾病的;第二,各种类型的严重的心脏疾病;第三,严重的高血压疾病;第四,肺部疾病等严重呼吸类型的疾病;第五,严重的各种肝脏类型的疾病;第六,严重的肾功能疾病;第七,严重的脑血管问题疾病;第八,脊髓等神经元疾病瘫痪等疾病;第九,白血病患者等疾病;第十,严重的糖尿病类型的疾病。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