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摩托车主受伤但是追尾的责任一般认定为追尾车的责任。如果第一辆车刹车后,被后面的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在车辆尾部,原则上以“追尾”为由,由后面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辆车,包括倒数第二辆车的损失和赔偿情况大同小异。追尾后在赔付前车损失时,根据目前的交通处理规则,是百分百的全责,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自己车头的损失,视情况看,如果交警认定是刹车不及造成,由车主自己“埋单”,如果是被后面的车撞上再往前挤的,则由后面车辆赔付。
不管那种情况,自己车尾的被撞损失,则由后车赔付。而最后一辆撞上前车造成的损失,主要涉及两块。一是撞前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车头损失,同样要看情况分别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由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双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根据您所述,摩托车驾驶员没有主要到路边停车撞到他车,是有相当的责任的。但是,对方车辆在路边违章停车,也是有部分责任的。但是主要责任还是在摩托车驾驶员。至于具体责任认定,应以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准。如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书面申请复核。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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