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打个两个比方:1现在有某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它一年多的时候就出现中断事由归零了,然后再过一年多又归零,再过一年多又归零那法律就不给它机会无穷无限地归零下去,所以就设置了个“权利被侵害起20年的限制”。2现在有某纠纷,纠纷完了受害人一直不知道自己受侵害,过了20多年才发现,想主张权利。法律就不给它机会主张权利,因为太长了,所以也设置了这个“权利被侵害起20年的限制”。至于“可以延长”,一切诉讼时效(包括普通的、特殊的、20年的),都可以延长,而是否予以延长由法官决定。这里事实上是赋予法官对诉讼时效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专业解答我得跟你说说,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起诉时效可是只有三年。不过,要是法律另外说了别的,那就听它的。所以要是你手里的借条儿过了好多年,那可得看看具体到了啥时候。要是从你发现自己受伤或者觉得应该发现的那天开始算的话,这个时效已经远远超过了三年,那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法院可能就不管。不过,要是真出现这种事儿,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只要你去法院申请,他们还是能给你加个期限滴。
专业解答各位小伙伴们注意。了解一下这个民法典里面说的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有整整三年的時間來主张我们的权力,从咱们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受到损失开始算。那要是有人欠你钱没还,已经过去两年了,一般来说是没过诉讼时效的。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你在欠款发生后两年多才发现自己受到了损失,那就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专业解答要是你的借条过了3年的诉讼有效期还没去起诉的话,也别担心。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一条款,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找回这个诉讼期。比如,你可以去找那个欠债的人告诉他,你要追讨这个钱;或者他主动说要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又或者你直接选择去法院告状或是申请仲裁等等。这样子做之后,诉讼有效期就会被重新计算。
专业解答关于你问到的欠条的有效性问题,这里给你说两句。因为我们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限是三年,也就是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开始算起,只有在这三年里,你才有资格去告人家。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就是从你发现对方欠钱不还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总共三年时间。要是过了这三年,那你就可能因为时效问题失去了告他的机会。
专业解答其实这个就好比说,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债主就可以说不还钱。意思就是,如果你欠别人的钱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那人家是有权拒绝还给你的。不过,如果你在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又答应要还钱,或者已经主动把钱还给人家了,那么你就不能再用诉讼时效过期来当借口,要求人家退回你已经还掉的那部分钱了。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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