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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
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21-05-18 04:38: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