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二)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三)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四)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专业解答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看守所家属的探访次数,具体的探访次数通常由各个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以及案情来决定。在案件的调查、检控、审理阶段,家属的探访可能会受到限制,每月一两次甚至被禁止。但是在案件审结后,如果被羁押者表现良好,探访的频率可能会增加。
专业解答中国法律并未对看守所家属探视频次进行统一规定,具体次数是根据看守所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看守所为了维护监管秩序和案件侦办,可能会对探视频次进行限制。家属应该理解和配合看守所的工作,通过合法途径了解亲人的情况,确保探视的有序进行,以促进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的平衡。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亲属能访问几次会晤,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亲属访问次数会受到限制。看守所会根据案件性质和在押人员表现等因素,合理安排会面。特殊情况下,可能每月只能与亲人对话一到两次。
专业解答探望权次数通常需双方协商,考虑便利性等因素,一般每月两到三次。法律未规定具体次数。如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裁决。探望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有不利于子女的情况,法院可暂停探望权。十岁以下孩子不愿接受探望,另一方可请求法院暂停探望权。除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剥夺对方探望权。
专业解答探望权的频率一般法律规定为每周一次,总计每月四次。但这并非固定不变,双方可协商调整。协商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需求,以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建议以每周一次为基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探望次数,以达到既符合法律要求又满足孩子成长需要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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