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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无权扣除员工当月的全部薪水;
2、即使员工的做法给公司导致损失,公司也只能根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六条限定的原则扣薪水;
3、法律依据:1)《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薪水。2)《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水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薪水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水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则按最低薪水准则支付
2021-04-24 07:15: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