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一般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首部。一般包括:
① 标题。写明“仲裁申请书”即可。
② 仲裁机构名称(也可写在文尾),如: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③ 申诉人、被诉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通讯号码。
第二部分,正文。主要内容有:
① 案由及仲裁依据(仲裁协议书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② 申诉人要求。即赔偿金额、仲裁费用等。
③ 事实、争议及索赔理由。要引用合同原文有关规定、检验材料,叙述被诉人违约事实,交涉过程,估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
第三部分,结尾。一般包括:
① 指定仲裁员申明。
② 附件。包括与申请仲裁有关的全部材料的复印件。
③ 落款。包括申诉人或授权代表署名、签章、日期。
仲裁申请书写作时应注意如下几点:第
一,事实清楚。第
二,理由充分。第
三,语言平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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