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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了物品,请问可以报警吗?

ask****450 山东-济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4.10 16:00:38 355人阅读

你好,丢失了物品,请问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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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遗失东西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因为有拾遗者的联系方式,可以让警察帮忙联系,以及调取遗失物品附近的监控。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一般来说,查找有两个方向:
一是查失源,围绕丢失时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侦查,例如查监控,目击人等。
二是查销赃渠道,有些东西丢了以后可以通过对销赃渠道的调查发现物品的去向。
1、《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遗失东西是可以报警的,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构成侵占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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