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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2017-05-13 15:0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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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一是避免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此前在片面强调土地城镇化过程中,出现过比较严重的改变农地用途的现象,一度使耕地大量减少。对此,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要避免强迫命令现象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有一些地区出现了强迫或变相逼迫农民流转土地的现象。对此,我们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三是避免片面追求快和大的现象
前两年中央允许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有个别地区就开始好大喜功,追求过快和过大地开展土地流转。针对此种现象,我们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
四是避免工商资本“一窝蜂”地涌入农村的现象。
在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工商资本、城市资本“一窝蜂”地涌入农村的现象,应当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内蒙古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介绍如上
2017-05-13 14:5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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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一)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一)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二)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四)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
(五)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六)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
(二)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
(三)加快发展农户间的合作经营。
(四)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六)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
(三)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方案:
(一)国有化方案
(二)私有化方案
(三)多种所有权并存的方案
(四)回避集体土地所有权,强调以利用为中心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流转模式:
1.互换
2.交租
3.入股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5.股份合作
2020-12-26 01:1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