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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路程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还得看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上海交通事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虽然没有写明上下途中“时间和必经路线”,但是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非要求职工下班后必须直接回家的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本案中的王某是绕道去朋友住处,能否认定为工伤就值得商榷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律师解析 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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