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忻州法律咨询 > 忻州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中,人员伤残,伤者是否负全责

交通事故中,人员伤残,伤者是否负全责

董* 山西-忻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4.03 09:10:20 477人阅读

交通事故中,人员伤残,伤者是否负全责

其他人都在看:
忻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忻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1-04-03 09:12:2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交通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规定”明确指出,事故当事人各方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应立即快速撤除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与年初施行的《通告》相比,新规定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省略了作现场定位标记这一步骤,进一步简化了快速处置的操作程序。然而规定同时强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标明固定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报警等候处理。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追尾前车的;倒车尾撞后车的;溜车的;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逆向行驶的;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不按规定超车的;不按规定掉头的;不按规定会车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据了解,新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环节上作了调整,从而使驾驶员自撤事故现场更具操作性。单车事故:不需要出具证明的,可以自行驶离;需要出具证明的,报警等候处理。两车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且当场自行协商一致并结清费用的,可以自行驶离;需要出具证明的,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候民警到场办理结案手续;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或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或者仅仅确定赔偿比例的,填写“确认书”后到事发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办理结案手续。新规定中“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一般是指邻近事故现场的紧急停车带、高架匝道口、大桥、隧道口等处的“斑马”导流线、相临的次干道、支路、机非的开口处等对车辆通行影响较小的地点。据近日对数起自撤事故的实地采访后了解到,在实际处理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少找麻烦或怕被扣证,小金额不需要进保等私了的情况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在事故赔偿问题的解决方法上,可以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