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
一、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二、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三、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比如有抵押物在手,物的所有人破产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物清偿债务,无需通过和解或者破产分配行使自己的债权。
当然还要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则可以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满足自己的债权,因此可以行使表决权.反之,则无权表决。
2,如果行使了优先受偿的权利后,债权还没得到完全的满足,比如欠100万,拍卖了抵押物后,还剩余20万元没有得到清偿,剩余的部分还是一般的债权,不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因此也可以就剩余的部分,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满足自己的债权。因此也有表决权。
那哪些又是有优先受偿的人呢?
民法中规定的有优先受偿权的人主要指的是:
抵押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以及优先权人(海商法)。 这些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等权利满足债权,无需破产财产分配,故无表决权。
但是上面也说了两个例外:
1,放弃了优先权
2,担保债权实现后没有满足全部的债权。
专业解答人保是以人为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时,担保人需用其全部财产代替履行清偿义务。而物保则是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将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法清偿时,债权人可申请拍卖抵押物,优先获取变现价值进行清偿。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担保方式不同。
专业解答两者之间主要差异在于: 第一,用益物权在法律层面上指的是用益物权人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不动产物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 其次,担保物权这一概念,主要为了保障债权得到切实履行而设立,通过直接取得或者掌控特定资产的交换价值为表现形式的权利。
专业解答人保是以人为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时,担保人需用其全部财产代替履行清偿义务。而物保则是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将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法清偿时,债权人可申请拍卖抵押物,优先获取变现价值进行清偿。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担保方式不同。
专业解答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主要差异为:设立宗旨不同,用益物权重在使用,担保物权重在交换;权利性质上,用益物权为主权,担保物权为从权;标的物上,用益物权以不动产为主,担保物权更广泛;价值形态变化影响用益物权,对担保物权无影响;存续期间上,用益物权随物权关系终止而结束,担保物权需待债权到期未履行时行使。
专业解答两者之间主要差异在于:第一,用益物权在法律层面上指的是用益物权人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不动产物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其次,担保物权这一概念,主要为了保障债权得到切实履行而设立,通过直接取得或者掌控特定资产的交换价值为表现形式的权利。
律师解析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有: 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 3、义务不同:当事人在抵押担保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 抵押权的设立方式最为常见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通过抵押合同而设定抵押权。 主合同债权债务有效成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债权债务的履行有约定的,可以约定设立抵押权,我国法律中有规定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依照对应法条订立合同以保证权利义务。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就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所谓抵押人,就是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而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取得抵押权的人就是抵押权人。
律师解析 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一般在于: 1、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 2、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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