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而且,一般纳税人(含“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特殊情况除外)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律师解析 一般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税收政策规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时,适用3%或5%的征收率计税,这个时候,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就是选择3%的征收率。 除以下情形之外,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