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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公司进口商品, 该国外公司在我国没有设立专卖

严** 四川-凉山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4.02 20:49:45 412人阅读

从国外公司进口商品, 该国外公司在我国没有设立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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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商业标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成为“注册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那么他国注册商标是否能作为注册商标受到保护?
答案是不能。
因为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2021-04-02 20:5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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