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桂林法律咨询 > 桂林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我想请问一下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一般为好多?

我想请问一下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一般为好多?

贾** 广西-桂林 医疗事故赔偿咨询 2017.05.04 16:10:41 136人阅读

您好,前段时间家里有个亲戚做手术,结果出现了三级医疗事故,想知道关于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一般为好多,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吗?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桂林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三级即为0.8)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017-05-04 16:21:41 回复
咨询我

您好!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一般为好多的标准问题:
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包括: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2017-05-04 16:13:41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关于你提到的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一般为好多的问题,我作出如下解答:
1、医院提出的赔偿金额合理与否,要看具体情况,不说费用项目,还和所处的省市不同,经济生活水平不一样,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另外还有头医院过错的程度等。计算也比较复杂。一般来说,五万应该是少了。
2、所以建议你赶紧找律师介入,或者咨询一下律师,带上资料。如果是一级医疗事故,那点赔偿肯定是很少的,但你所说的需要进行认定。应该说漏诊对他的死亡肯定有影响,但我们不是医学人士,不能作出认定。所以,当前你所要做的,一是要复印出原始病历,否则会被改动,二是要保存用药情况等,三是要保护好遗体。四,马上找到律师,要求律师参与。五,立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记得,要找权威的。

2020-12-26 00:34:09 回复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三)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7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区分被抚养人是否有其他抚养人,以及被抚养人是一人还是数人。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抚养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在计算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  担的抚养费用  3、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一级伤残:100%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