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市直部门连续签订4次用工合同,工作不满4年。现在单位要求解除合同,要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还继续在市直本单位务工这合理吗?
劳务派遣就是中介公司那种,有人力资源,即用人单位
将劳动者派遣制需要用人的单位,就是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现实中派遣比较多的就是保安公司,
被派遣的劳动者和派遣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社保工资都由派遣单位发放,和用工单位没有关系,但涉及加班,用工单位还是要给加班费的。
一些单位喜欢从中介公司用人,用工单位只需和派遣单位签订合同,形成合同关系,好处就是省去一笔费用,特别是社会保险快,用人单位不用管。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增加,一些单位不直接招聘员工,而是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
区别:劳动者和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和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