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我们讨论“女性猥亵男性构成犯罪吗”这个问题时,首先要区分被侵害男性对象是否年满14岁。
对于不满14岁的,由于97《刑法》对猥亵罪的受害对象,只规定了妇女和儿童,所以女性猥亵不满14周岁的男性,是可按照猥亵儿童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对于猥亵已满14岁的男性,是不构成犯罪的。
但是,广大男性们的福音出现在2015年,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猥亵罪的保护对象进行了修改扩大,将原条文中的「妇女」修改为了「他人」,那么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和儿童,从此以后,猥亵成年男性也构成猥亵犯罪。
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同时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罪保护的客体是性自主权,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保护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如果仅是行为,仅判罪;如果了,还干了罪不包容的其他行为,触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就数罪并罚。 二、什么是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以及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按照罪处罚。 三、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什么是数罪并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猥亵男性违法吗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该条同时规定,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从事该行为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加重处罚;猥亵儿童的,依据前两款从重处罚。
长期以来,男性被性侵,尤其是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男性被性侵的情况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成为令人遗憾的法律空白。
此次刑法修改,试图填补这一空白。刑法修正案
(九)将“强制猥亵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扩大了保护对象。
实践中性侵已满14周岁男性的现象确实存在,且危害性较大。根据规定,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不仅包括异性间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也包括同性间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
同时加大了对猥亵他人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修正案中“有其他恶劣情节”是指犯罪分子强制猥亵多人,甚至是长期、多次猥亵他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或者身体伤害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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