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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产买卖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兰** 江苏-南通 土地承包咨询 2021.04.01 19:55:53 479人阅读

存量房产买卖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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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原则上只要国有用地使用权发生变更(排除继承、赠与、无偿转让)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1-04-01 19:5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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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专业解答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由以下几大部分组成:(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上所含各类建筑物、附着物等财产的行为;(2)产生了实质性的物质利益收入;以及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活动。1.所谓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后获得收入的情况,系指向社会公众出售或采用其他方式有偿转移任何形式的房地产业务之行为,而并不涉及通过继承、赠送等形式无偿转移房地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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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条件

    律师解析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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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部门协助税务机关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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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产怎样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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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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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税率如何征收?

    律师解析 1、土地增值税按照取得的收入扣除规定的项目后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2、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相应的税率计算征收。

    2025.05.16 13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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