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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1000利息太高了怎么办?

何** 吉林-通化 个人债务咨询 2021.03.31 14:36:24 386人阅读

我借了1000利息太高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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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释[2021]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根据“法释[2021]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2021-03-31 14:37:2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只偿还本金,双方进行民事调解。由于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并且利息不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而高利贷往往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因此可以借用双方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高利贷的运营方式:是指以发放高利贷形式的钱庄,这些钱庄一般为所经营,时常以高利贷赚取暴利。当欠债人不按期还钱时的人一般都会恐吓欠债人甚至威胁欠债人的家人和朋友以便他们还钱。扩展资料: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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