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2021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需要您特别注意的是,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身体检查正常则可以驾驶机动车,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规定地点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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