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区别:一是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诉法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二是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辩护、依法不予追究等的原则。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处分、调解、支持起诉等的原则。三是证据制度。两大法在举证责任的规定上各不相同,刑事诉讼法规定举证责任在控方。民事诉讼法则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四是强制措施的种类不一。五是诉讼程序复杂程度不同。
解答如下,
一、概念上的区别: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即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民事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保障权利方面民法通则保障民事权利;民事诉讼法则是从诉讼程序上保障公民通过司法获得救济的权利。
三、所属的法律分类不同民法通则属于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则属于程序法。二者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当然以上民法通则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绝不是二者区别的全貌,仅仅是一些较为明显的区别。
民法属于实体法,所谓的实体法就是在民事中、生活中作为一个民事主体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实体法主要规定的是具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形。而民事诉讼法是一步程序法,所谓的程序法就是在民事纠纷案件中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或者行使,义务或者责任得以履行应该经过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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