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二种代理方式。
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领取执行款或履行款等。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专业解答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可委任一至两名代理人参与诉讼。诉讼代理人资格包括:具司法经验并授权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或雇佣关系的人,以及由社区组织、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具备相关知识的公民。
专业解答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可委任一至两名代理人参与诉讼。诉讼代理人资格包括:具司法经验并授权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或雇佣关系的人,以及由社区组织、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具备相关知识的公民。
专业解答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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