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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威胁,威胁他人从手中抢走东西,怎么判,有多少

董** 山西-晋中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28 18:06:24 456人阅读

实施威胁,威胁他人从手中抢走东西,怎么判,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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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涉嫌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方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对方抢的东西价值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2000元),如果没有达到,则不构成犯罪。
3、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具体处罚情况要根据案件的情况而定。

2021-03-28 18:0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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