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 财产保险 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 车险 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 保险公司 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 保险公司 承保。
2.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 保险条款 会有类似的规定, 保险公司 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 在上述情况下,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 保险公司 也会拒绝赔付。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 保险公司 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 音响设备 、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保险公司 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6.爆胎不赔 汽车轮胎单独损坏, 保险公司 不予以赔偿。
交强险明确规定在下列条文情况下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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