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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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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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把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并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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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掌握国家救灾、救济等款物的财会人员或有权调拨特定款物的人员,即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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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的挪用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挪用则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
二、挪用公款罪与罪的区别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公共财产。(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使用公款,后者是占有财物。(
3)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为永久占有。(
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挪用公款的数额并不等于对所有者造成的实际损失额,公款的本息要全部归还或追缴;而数额就是对所有者的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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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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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未超过一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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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量刑程度不同。后者要比前者处罚重。
专业解答贪污受贿罪主要涵盖的内容为国家公务人员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或者向他人索要、收取财物,从而谋求私人利益。然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将公款暂时性地用于个人事务,虽然并未实际占有公款,但是却违背了公款使用的相关规定。这两种犯罪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犯罪目的以及行为性质方面,贪污罪的本质在于占有,而挪用公款罪则是对公款进行临时性的使用。
专业解答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比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国有单位的职员、受国有单位派遣到非国有单位任职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这些人在履行公务时,如果挪用公款,就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惩治分为三种情形: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涉及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具体判决需综合考量案件细节和犯罪情节。
专业解答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通常通过侵占、盗窃或欺骗;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未经授权短期使用公款,无侵占意图。两者在主观犯罪意图和行为表现上各有特点。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惩治分为三种情形: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涉及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具体判决需综合考量案件细节和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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